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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某熱電廠3×130t/h次高壓煤粉鍋爐所需的皮帶式稱重給煤機發貨 |
發布日期:
2016-8-3
瀏覽次數: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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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1 本技術方案書僅適用于濟南某熱電廠3×130t/h次高壓煤粉鍋爐所需的皮帶式稱重給煤機及其附屬設備。對設備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安裝和試驗等方面提出技術要求。
1.2 本技術方案書中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貨范圍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做出規定,也未充分地詳述有關標準和規范條文,但供方應保證提供符合本技術協議書和現行工業標準的、功能齊全的、全新的優質產品及服務。
1.3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技術和工藝成熟先進、并有多臺同類產品已投產,經過多年連續運行實踐已證明是成熟、安全、可靠的優質產品。
1.4 供方對其供貨范圍內的稱重給煤機及皮帶秤成套設備負有全責,包括其分包和外購的產品,為了設計的準確性,供方須到需方現場進行勘查和收集其它相關設計資料。合同簽訂后,因此可鞥造成的在工程設計、執行和建設期間可能的困難,供方不能提出任何關于財務費用和工期延遲的要求。
1.5 供方須執行本技術協議書所列的各項標準。本技術方案書中未提及的內容均應滿足或優于本協議書所列的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和有關國際標準。有矛盾時,按較高標準執行。在此期間若頒布有要求更高、更新的標準、規范時,應按更高、更新的標準、規范執行。
1.6設備采用的專利涉及到的全部費用均被認為已包含在設備報價中,供方應保證需方不承擔有關設備專利的一切責任。
1.7在簽訂合同之后,需方有權提出因規范標準和規程發生變化而產生的一些補充要求,具體項目由供需雙方共同商定。當主機參數發生變化時而補充的變化要求,設備不加價。
1.8 供方允許的設計參數變化的變動范圍為±5%,需方在設備正式制造前有權在這一范圍內變更設計參數,供方不應增加設備價格。
二、工廠環境、設計條件
2.1 電廠地理、氣象等參數
環境溫度
Tmax=42.5℃ Tmin=-19.7℃ 平均氣溫=14.2
極端最高氣溫 42.8℃
基本雪壓 0.25kn/m2
平均風速 3.2m/s
基本風壓 0.45kn/m2
最大風速 34.8m/s
2.2 電廠概況
濟南某熱電廠3臺煤粉鍋爐型號:WGZ130/54-1,是武漢鍋爐廠早期設計、制造的單鍋筒、自然循環、型布置、固態排渣。鍋爐燃燒方式采用鋼球磨、中間貯粉倉、熱風送份、懸浮燃燒方式。
2.2.1廠用電系統:采用6kv和380v兩級電壓。
2..2. 制粉系統
制粉系統采用熱風干燥、鋼球磨中儲系統,乏氣作為三次風送入爐膛。本次改造將熱風送份系統改造為乏氣送份系統,原排粉機換新。
磨煤機型號:DTM205/390 出力:14.3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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